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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补贴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时间:2024-03-29 作者: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浏览量: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发〔2017〕20号)、《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9〕54号)、《平湖市高校毕业生招引若干政策意见》(平委办发〔2021〕68号)、《平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初审受理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初审通过后,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9日。

(二)具体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登录“嘉兴人才码(金平湖)”或“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金平湖)”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其中个人申请的还需先申领“金平湖人才码”;

2.账号登陆后需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提交电子材料;

3.通过初审后,在系统内直接导出申请表、《平湖市人才享受购房补助三方协议》(2022年9月1日之后引进且申请购房补贴的人才需导出),个人签字、单位及所在镇街道盖章后上传系统复审并将纸质申请表(三方协议)提交所在镇街道;

4.复审、终审通过后列为资金拟拨付对象。

(三)平台登陆方式及附件格式要求

1.平台登陆方式

(1)人才码(手机端)。下载并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框中输入【嘉兴人才码】,点击进入“嘉兴人才码”;滑动页面到【区县特色】,点击【平湖市】,进入【金平湖人才码】,在【政务服务】板块选择【人才补贴申报】,进行申报补贴。

(2)云平台(电脑端)。用浏览器(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最新版本)登陆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点击【嘉兴】,选择【平湖市】,进入【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金平湖)】,在【资金申领】板块申报补贴。

2.附件格式要求

电子照片单张不超过2M;文档只能上传PDF,移动端单个最大8M,电脑端单个最大20M。

(四)咨询方式及办公时间

1.平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0573-85060579

技术支持咨询:0573-8326362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各镇街道咨询电话

当湖街道:0573-85628012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0573-85620128

曹桥街道:0573-85968062

新埭镇:0573-85625726

新仓镇:0573-85708015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独山港镇):0573-85259218

广陈镇:0573-85624208

林埭镇:18057357881

二、申报对象及材料要求

(一)个人补贴:填写《平湖市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奖励(个人)申请表》(初审通过后可由系统直接导出),根据申报项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文档。

1.工资外津贴(生活补助):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海外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以及符合引进年度人才分层分类目录对应的人才标准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并上传以下材料之一:

(1)缴纳社保证明(在我市缴纳社保的人才);

(2)银行工资流水(仅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

(3)企业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我市企业主要创办人,且本人投入企业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2.购房补贴:除提供工资外津贴(生活补助)所需材料外,还需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平湖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承诺书》(2022年9月1日之后引进的人才提供《平湖市人才享受购房补助三方协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网签证明;(2)不动产权证明。

3.长期工作补助: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且连续在平工作满5年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工资外津贴(生活补助)所需材料提交上传,其中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银行工资流水,需连续满5年。

(二)企业补贴

填写《平湖市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补贴奖励(单位)申请表》(初审通过后可由系统直接导出),根据申报项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文档。

1.博士后工作站补助

(1)工作站建站补助:博士后工作站(实践基地)设立批文;

(2)引进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开题报告等进站相关材料。

2.博士创新站补助

(1)创新站建站补助:博士创新站设立批文;

(2)工作经费补助:博士创新站设立批文、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

(1)建站补助: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批文;

(2)工作经费补助:院士专家工作站批文、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个人首次申报人才补贴奖励的,须引进满6个月及以上(以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起始时间为准)。

(二)单位(个人)申报补助项目必须如实申报,申报材料需有效、完整且规范,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申报资格。

(三)本通知中的企业一般是指财政级次在平湖市范围内(不含嘉兴港区)的非公企业。

(四)申报补贴所涉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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